大黄

二次元低手

【无能狂怒】论几种常见的逗号使用错误

我永远喜欢丸大师


丸氏骗局:

作为一个海外华侨和一个业余的汉语使用者,我觉得现代汉语是一种很有包容性的语言。首先,现代汉语不像古汉语那样只有实词与虚词,现代书面汉语有一整套以印欧语系为基础而发展来的语法。与这套有些“外来”的语法一同被整合进现代书面汉语的还有西方使用大量标点符号的习惯。在现代汉语之前,文人读文章都是需要自己判断如何去断句的。在王力先生的著作《古代汉语(三)》的通论二十四中,王力先生写道:



古书一般是不断句的,前人读书时要自己断句......古人很重视句读的训练,因为明辨句读是读懂古书的起点。假使断句没有错误,也就可以证明对古书有了初步的了解。



语言是随着时间会随时逐渐演变的。现代书面汉语作为白话文和印欧语系语法的结合体,自然是无法再去应用古代汉语需要读者自行句读的规则。作者的职责就是需要把他们的观点用书面而规范的语言表达出来,并且表达清楚。毕竟人人都不能像是约达尼斯书写《哥特史》那样用翔一样的拉丁语写作。约达尼斯是在拉丁语已经开始慢慢灭亡时开始用拉丁语写作的蛮族。他写得文笔粗糙那是可以原谅的。我们是生活在汉语盛行时代的母语汉语使用者。我们没办法正常地使用现代汉语的标点符号来自行断句的话,那岂不是天理不容吗?


当我们讨论如何正确地使用标点符号时,我们就必须去讨论逗号。我认为逗号是一个很有趣的符号。它是最常用到的符号也是最难使用的符号。我不认为有谁可以在写作的时候不用逗号写作(海明威除外,但我们不是海明威)。但正确地使用逗号真的非常,非常地困难。这里我一直强调正确使用未免有些掉书袋、疯狂装逼、秀优越之嫌。不过我们确实一而再,再而三地犯下使用逗号的错误。这些错误完全可以而且确实引起了许多令人困惑、匪夷所思、甚至令人捧腹大笑的错误。


说了这么多,我们不妨来探索一下逗号可以干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2015)》中,我们可以得知逗号可以用来:



4.4.3.1复句内各个分句的停顿,除了有些需要用到分号,一般都用逗号


4.4.3.2 用于下列情况



  • a.) 较长的主语后


  • b.) 句首的状语后


  • c.) 较长的宾语之前


  • d.) 带句内语气词的主语前,或者用于句内语气词的并列成分之间。


  • e.) 较长的主语中间,谓语中间或宾语中间


  • f.) 前置谓语之后或后置状语,定语之前。



4.4.3.3 用于下列停顿处:



  • a.) 复指成分或者插说成分前后


  • b.) 语气缓和的感叹语、称谓语与呼唤语之后


  • c.) 某些次序语之后(第......,其......,首先......其次......)






逗号绝对不可以用来:随意分割句子。


随意使用逗号可以带来三种不同的理解错误,他们分别是:指代不清、不加逗号、和连写句。


第一种情况:指代不清


我们来看一段乱用逗号的文字:



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原稿。



是的,即使在宪法这种由大量的专家纂写的专业文献中也会出现标点符号使用的错误。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基,出现因为标点符号出错而引起的理解分歧可不好玩。这里究竟是什么东西不得予以侵犯呢?如果我们使用4.4.3.3的A类情况,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句子理解成组织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在这个句子中是插说成分,是组织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的一个条件。但我们也可以使用4.4.3.1中的逗号用法。那么现在“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是“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的分句。这个句子的意思又变成了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美国宪法的第二修正案究竟想说什么权利是不可侵犯的?句子中不可侵犯的权利指代的对象在这些逗号下变得模棱两可。这个对于立法机关里那些连个错字都要争论半天的人来说,这可以让他们吵上几百年。


所以,美国国务卿托马斯·杰佛逊在国会正式通过第二修正案之前把这个句子修改了一下。现在在美国宪法里这个句子长这样:



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



怎么样?现在这个句子容易理解多了吧!为了组织一支民兵队伍,所以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是不容得立法机关去侵犯的。一清二楚。


第二种情况:不加逗号


我们看看这个: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与许多著名小说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常客。



????????


现在这句子完全不通常理了,是不是?


我在写这句话的时候,我想说村上春树是诺贝尔奖提名的常客。但只要少了一个逗号,这句话就完全变了个样。首先,这个句子告诉我们村上春树和其他作者是诺贝尔奖提名的常客。其次,这个句子荒谬地将村上春树的小说变成了主语。小说总不能自己跑去瑞典学院去领奖吧!


不过谁知道呢!在《挪威的森林》的林少华译本跑来纽约殴打我之前,我们还是赶紧看看正确的例子吧: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与许多著名小说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常客。



这句子中间的描述是我的插说成分。只要我使用两个逗号来表明这是我的插说,我甚至可以把中间的描述删掉也不会影响读者理解我句子的句意。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与许多著名小说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常客。



我还是在说村上春树是诺贝尔奖提名的常客,句意丝毫没有改变。


我们再来看看连写句


连写其实不是一个太大的问题。因为虽然按照语法来讲他是错误的,但是大家也都看得懂。我们甚至可以用连写来制造一些文学上的效果。


鲁迅先生曾经这么写道:



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秋夜》,鲁迅。



这句话确实是在语法上来讲是错误的。现代书面汉语不允许使用逗号去连接三个有着主谓宾结构的从句。不过文学作品异于普通的写作,有的时候我们可以这么干。我个人的建议是先把正确的使用方式学会再去实验。更不用说周树人先生才是周树人先生。我们永远不可能是周树人先生,他可以干的事情我们不可以干。


所以,让我们来看一个平常一点的例子:



唐纳德·特朗普原先是民主党人,他现在是共和党人。



这就是我所说的连写句带来的问题不是特别严重的原因。上面这个句子我用了逗号你们其实也看得懂我想说什么。不过作为一个装逼王和掉书袋狂魔,我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2015)》的4.4.3.1来指出这里的错误。


我们这里出现了两个拥有主谓宾结构的分句:


 唐纳德·特朗普(主语)原先是(谓语)民主党人(宾语),他(主语)现在是(谓语)共和党人(宾语)。


我们知道一个长句中的分句可以使用逗号连接。但是在主语、谓语、宾语同时出现的情况下,这个分句却变成了一个完整的句子。我们知道一个完整的句子结束之后需要用到句号。在这里,我们却使用了逗号去连接两个句子。


这不太正确,是不是?我们需要给这个句子做一些改进。我们有三种方法去修正这种情况。


第一种:在第二个句子前面加入一个转折词。



唐纳德·特朗普原先是民主党人,但他现在是共和党人。



或者



唐纳德·特朗普原先是民主党人,不过他现在是共和党人。



第二种情况:把逗号换成句号。



唐纳德·特朗普原先是民主党人。他现在是共和党人。



第三种情况:可以显得你非常有文化的无形装逼选项——分号。



唐纳德·特朗普原先是民主党人;他现在是共和党人。



我相信我的大部分读者都是与我同好的文字创作者。我的观点可能对你们来说令人生厌,甚至有些自大的色彩。我并没有强求大家去一定遵守这些规则。正如那句老话说得好:规则就是用来打破的。我们当然可以声称这些无趣的条条框框限制了我们的思想,这些可悲的枷锁让我们的文字无法飞翔。但打破规则并且创造未来的前提是我们能够把这些规则玩弄于股掌之间。我们首先需要好好地理解它们,然后再学习如何流畅地使用它们。到最后你能够不假思索下意识地就能够使用正确的规则后,再去如何想打破它们。


在这里的所有人全部都可以写出令人震撼的文字和创造出令人喜爱的角色。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这些东西全部结合起来让它们变成一个完美的故事。


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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